来源: 编辑:工信局 时间:2016/2/25 阅读次数:701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中小企业主管部门:
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,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,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(以下简称"技展会")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(简称APEC展览会)将于2016年7月14日至16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。
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和组委会的安排,展览规模计划1200个标准展位。河南展团共有展位20个,设在境内企业展区。为做好我省展团参展的各项组织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展会主题
第九届技展会以“创新推动发展,合作创造未来”为主题,旨在为各成员体中小企业之间提供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的机会,实现成果共享。
二、展会名称、地址、时间
展会名称: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
地址:深圳会展中心
时间:2016年7月14日-7月16日
三、主要活动
(一)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。围绕"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"主题,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,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体中小企业对接,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。会议期间还将发布“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”成果。
(二)展览展示。展览规模计划为4.5万平方米,约1200个标准展位。展览主要围绕高端制造产业链来组织,范围包括智能制造;新一代信息技术、产品与服务;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;绿色工业、节能环保;“专精特新”产品等。
(三)相关论坛。围绕“一带一路”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、“互联网+”、5G时代、创新创业创投等热点议题举办相关论坛。
(四)配套活动。根据需要安排部分APEC成员经济体及有关省(区、市)、园区、企业举办主题推介、项目洽谈对接活动。
(五)商务考察活动。
四、报名及费用
(一)符合参展要求的我省中小企业均可报名,报名时,应如实填写《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。我省将按照企业报名的先后顺序推荐参展企业。
(二)参展展位费:7800元/标准展位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企业参展人员的交通食宿、展品运输等其它费用自理。请各市(县)按照展位数量统一收取。
(二)请于2月25日前将《招展情况摸底调查表》、《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》加盖公章及该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(fzzdc2@163.com)。
联系人和电话:
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服务局 朱孝恒 张来欣高睿
电话:0371-65507617 65507615 65507565
传真:0371-65509825
邮箱:fzzdc2@163.com
附件:
1. 招展情况摸底调查表
2. 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
2016年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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